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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坚决向污染宣战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写在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向污染宣战。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治理污染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神,表明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旨在进一步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资源环境问题挑战。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老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质量改善与公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坚决向污染宣战,是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要站在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坚决向污染宣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把握向污染宣战的行动指南,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我们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教训,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来进行综合治理,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尽量缩短污染治理进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造福全体人民。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根本要求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必须着眼于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统筹协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

  锻造向污染宣战的有力武器,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新《环境保护法》在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实现了诸多突破,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做好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法治意识,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提高企业单位环保守法自觉性。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尽快研究制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执法规范,组织制定相关执法解释、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做好公益诉讼、行政问责、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确保新《环境保护法》得到有力实施。

  强化向污染宣战的体制保障,以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生态环保体制改革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生态环保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环境监测预警体制。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从形成山顶到海洋、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着力,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的统一性和有效性。通过体制创新,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所有污染物,以及点源、面源、固定源、移动源等所有污染源,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所有污染介质,实行统一监管。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纠正其执行不到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行为。

  落实向污染宣战的重大举措,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我们要敢于担当、科学理性、有所作为,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铁规铁腕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逐步改善环境质量。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全力抓好土壤污染治理,抓紧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减排责任考核,着力推进结构调整,持之以恒抓好“六厂(场)一车”工程,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环境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和工作进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是民生所在、民心所向。向污染宣战是国运所系、政之所行。坚决向污染宣战,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只要政府、企业、公众都积极行动起来,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用蓝天白云装扮美丽中国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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