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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山东发布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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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介绍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管言明首先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和长期关心支持山东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心想事成!

管言明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年。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在“13691”工作思路的指导下,各项重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动员大会高规格召开,“1 1 8”系统谋划方案陆续出台,系列督查检查持续高压推进,全省环保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顺利开展,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同比下降14.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7μg/m3,同比下降8.5%;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6μg/m3,同比下降33.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下降2.7%;重污染天数平均为9.9天,同比减少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56,同比下降9.6%;优良率平均为60.4%,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传输通道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μg/m3,同比下降15.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7μg/m3,同比下降10.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8μg/m3,同比下降30.8%;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2.4%;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3.6天,同比减少6.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1,同比下降11.3%;优良率平均为51.8%,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谈到2018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措施时,管言明介绍,一是从严制定作战方案。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和《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PM2.5改善目标严于国家下达目标8个百分点。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指标计分方法,修改完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在每月公开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同比改善情况排名的基础上,先后增加对各市、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和各县(市、区)PM2.5浓度及综合指数的排名通报;印发大气质量反弹区域涉气工业建设项目环评限批通知,实现对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的精准管控。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治理。加快推进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7个传输通道城市1760家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对全省7846台工业炉窑开展分类整治;972台现役燃煤机组和936台符合要求保留的燃煤锅炉,除实施停产改造外,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截至2018年底,全省41051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85951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动态更新和监管机制;全省2205家重点行业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督导2175家工业企业完成VOCs整治信息公开;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核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开出157万元的全国首张罚单。协调焦化、金属等有关协会开展夏季错峰运输;完成推进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服务体系一期验收。

四是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实行周调度和清单化管理,跟踪督办突出问题整改。督导各市做好“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整改及验收销号,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省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调度各市日均用电量变化,核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效果,并成立“机动队”直插一线督导检查。

五是全力做好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错峰运输指导意见,推进传输通道城市12606辆重型柴油运输车参与错峰运输联动。完善预报预警会商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按照“一城一案”、“一厂一策”,组织完成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更新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秋冬季(10-12月)全省共发布预警59次。

二、生态补偿考核情况方面

2018年,省级共补偿各市资金52322万元,烟台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4532万元。6个市上缴资金1332万元,分别是:泰安市上缴590万元、德州市上缴454万元、滨州市上缴138万元、潍坊市上缴80万元、淄博市上缴64万元、聊城市上缴6万元。另外,威海市因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照《山东省环境空气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不再参与2018年每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仅获得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

三、2018-2019年国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情况

管言明介绍说,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2018年12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应完成的重点任务共340项,已按时完成285项,未完成55项。其中,济南市应完成47项,已完成46项,未完成1项;淄博市应完成43项,已完成37项,未完成6项;济宁市应完成60项,已完成51项,未完成9项;德州市应完成50项,已完成39项,未完成11项;聊城市应完成48项,已完成39项,未完成9项;滨州市应完成50项,已完成31项,未完成19项;菏泽市应完成42项,已全部完成。

四、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地表水方面。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确定的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62.7%,较去年同期改善7.3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为1.2%,较去年同期改善1.2个百分点。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2.4%的断面水质劣于五类,较去年同期上升3.4个百分点。

二是饮用水方面。2018年,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三是黑臭水体方面。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166个黑臭水体中,162个已整治完成,总体完成率为97.6%,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

四是近岸海域方面。2018年,我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海水)面积比例为84.2%,总体保持了稳中向好趋势,海洋生态系统基本稳定,海域环境质量水平居全国前列。

在谈到2018年全省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措施时,管言明介绍,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编制打好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等攻坚战作战方案,系统谋划水污染防治攻坚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措施。配合制定实施《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山东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及省级河流、湖库“一河一策”、“一湖(库)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全省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二是严格日常监管。每月全面剖析全省水环境形势,研判国控、入海、省控等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2018年发出预警(督办)函近40期。针对部分断面超标情况,以厅党组名义向9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致信,通报水环境形势;对12个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重点调度,对4个责任县(区)涉水建设项目进行区域限批。持续推进落实“水十条”重点任务,全省列入年度整治计划的383家企业已全部或基本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934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完成率达到98.7%,完成数量和完成率均居全国前列。

三是全力推进攻坚。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联合省水利厅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截至2018年底,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4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联合省住建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先后对淄博、滨州等9市82条黑臭水体逐一现场巡查,徒步巡河208.3公里,完成入户调查问卷8312份,调查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站)35家,发现问题183个。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联合省直14部门印发实施《山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针对不能稳定达标入海河流逐一编制达标方案,75个入海排污口全部纳入台账管理。2018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五、环保执法情况

管言明介绍说,2018年,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罚款11.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4108.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8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53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1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0件。

新闻发布会上,管言明通报了春节期间的空气质量预测情况。今年1月份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多地PM2.5平均浓度大幅上升。国家气候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结果显示,受厄尔尼诺影响,预计2、3月份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总体偏差。根据我省预测预报,2月4日-5日(除夕和初一),扩散条件整体较好,沿海地区以优良为主,内陆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但受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空气质量可能会有不同程度变差。

管言明介绍说,近年来,为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我省各市逐步加大管控力度,济南、青岛、潍坊、济宁、泰安、威海、聊城等市出台法规、规章等明确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要求,其他各市也先后对禁放限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济南市为例,实施禁放措施后,2018年除夕夜(18时至次日6时),PM2.5、PM10、SO2、NO2、CO平均浓度较2017年同比分别下降50.0%、48.1%、42.2%、6.9%、4.5%。为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从自身做起,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新春佳节。

新闻发布会上,管言明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丁绍敏主持。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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